在当前严峻复杂的外贸发展环境下,跨境电商、海外仓等外贸新业态成为外贸增长的重要动能。海关总署数据显示,2022年我国跨境电商进出口(含B2B)2.11万亿元,同比增长9.8%,高于整体外贸增速2.1个百分点。
近日,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印发《质量强国建设纲要》提出,加快发展海外仓等外贸新业态。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自贸区研究院副院长肖本华在接受《证券日报》记者采访时表示,跨境电商、海外仓等外贸新业态的发展,不仅可以帮助企业降低成本,而且还可以帮助企业产品和品牌在全球进行布局,突破全球自由贸易瓶颈,从而帮助企业获取更多的外贸订单,扩大国际市场,在我国稳外贸和促进外贸提质升级中将发挥积极作用。
事实上,近年来,为支持外贸新业态发展,有关部门出台了多项举措。例如,今年2月1日,财政部、海关总署、税务总局联合发布《关于跨境电子商务出口退运商品税收政策的公告》,对符合规定的跨境电商出口退运商品,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、消费税,出口时已征收的出口关税准予退还。去年2月份,财政部等八部门发布公告,自2022年3月1日起,优化调整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,增加了29项近年来消费需求旺盛的商品。
地方政府也纷纷出台支持政策。例如,乌鲁木齐出台《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实施方案》;杭州发布《关于加快推进跨境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》等;海南印发《关于推动外贸保稳提质的若干措施》,提出加快发展贸易新业态,加快推进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等。
在政策支持下,各地外贸新业态也跑出了“加速度”。以新疆为例,据新疆商务主管部门统计,2022年前11个月,新疆跨境电商进出口值同比增长3倍,已培育了21个海外仓;乌鲁木齐、阿拉山口、喀什和伊犁4个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进出口值分别同比增长24.9倍、4.3倍、2.1倍和1.8倍。
商务部对外贸易司司长李兴乾2月2日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,促进跨境电商、海外仓等新业态的进一步发展,充分利用数字化手段来挖掘贸易潜力,带动中小微外贸企业出口。1月2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,促进跨境电商、海外仓等进一步发展。
中国财政学会绩效管理专委会副主任委员张依群表示,预计在产业、财税和金融方面予以支持,主要包括优化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监管模式备案;继续保持税费优惠支持政策稳定;加大对跨境电商企业和交易平台给予资金扶持;对有市场销售凭证和商品供应渠道的跨境电商给予贷款支持,缓解其资金占用和财务压力等。
对于如何进一步促进外贸新业态发展,肖本华建议,一方面要加强政府和企业的协同,充分发挥市场主体在外贸新业态发展中的能动作用;另一方面要系统施策和精准施策,如从海关监管、财税金融、人才、国际合作等方面支持企业根据各国进出口特征按需进行海外仓建设。
转自:证券日报